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七号)

发布人: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0-02-18 11:43:23  

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切断农村传染源,阻止疫情在农村扩散蔓延,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现就农村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准未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

二、不准拒绝防疫检查和隔离观察。

三、不准相互串门、走亲访友、扎堆聊天。

四、不准开展广场舞、球类、社戏等群体性文化体育活动。

五、不准举办红事,白事简办并提前向村委会报告。

六、不准组织家庭聚会、亲友宴请、聚众饮酒等活动。

七、不准参与打麻将、打扑克等聚众性活动。

八、不准开展集市贸易。

九、不准擅自封路、堵路。

十、不准开展集体宗教活动。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


  • 学院纪委监督举报“码上办”

copyright©2018  |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  |  宁ICP备18001276号-2 |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  |  邮编:7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