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彦英:十九年甘为“举重人梯”
唐彦英:十九年甘为“举重人梯”
——用实际行动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
“种下石榴籽,开出团结花”。在全区第40个“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之际,灵鹊报喜,我院中职部举重教练唐彦英同志获评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授予的“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唐彦英,女,中共党员,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中职部党支部书记、主任、举重队教练。现年48岁的唐彦英在教学训练的岗位上,凭着对党的教育事业、体育事业的强烈责任感,凭着一腔矢志不渝的信念和热情,在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工作中,把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对民族团结的认识和理解,全部默默溶铸于自已的工作实践中。
政治坚定,旗帜鲜明,全力维护民族团结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唐彦英同志特别注重个人的政治品德修养,遵纪守法,讲原则、讲团结、讲稳定、识大体、顾大局,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她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校为己任,利用党支部学习平台,教育引导中职部全体教师(教练员)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学院在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校活动中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
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工作出色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对于工作她始终保持很高的热情,从运动员、教练员到党支部书记,无论在什么岗位上,她都能一如既往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从教19年来,唐彦英同志终坚持关心各民族学生,坚持各民族学生相互融合、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共同提高发展。她所带的学生参加全国各级各类比赛,累计获得前八名624个、冠军106个、亚军210个;先后有28名学生190次打破48项自治区成年组和青少年组纪录;有23名学生达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等级标准,3人达到“国家级运动健将”级别,唐彦英同志实现了从优秀运动员向优秀教练员的华丽转身。2010年,唐彦英同志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优秀教练;2021年她本人也被评为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举重项目“优秀裁判员”,并被推选为银川市人大代表;2022年被评为全区群众体育先进个人。
心系学生,助人为乐,言传身教
唐彦英同志深刻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少数民族也不能少”。她工作细致入微,注重严爱相济,言传身教,注重各民族相互嵌入,注重为各民族教师(教练员)和学生办实事、做好事,解决他们烦心事、难心事。她对学生既做严师,也做良友,训练上严格严肃,生活中贴心呵护,她坚信“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为了能给学生治疗伤病,她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针灸、按摩技术,自己动手给学生做一些基本的伤病治疗,减轻运动损伤。2013年,她所训练的回族女生李艳,因家庭困难、生活不太习惯等多方面原因产生退学想法,唐彦英多次做其家长思想工作,与学生心贴心交流,鼓励其坚持训练,坚守梦想,2015年1月,李艳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参加亚洲青少年举重锦标赛上包揽青年组53公斤级3枚金牌。同年4月,李艳在秘鲁举行的世界青少年举重锦标赛中获得2金1银的好成绩,填写了宁夏举重项目的空白,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后来李艳感慨地说,要不是唐教练无微不至的关心、不离不弃教育训练,就不会有她的今天。
唐彦英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19年如一日,甘为“举重人梯”,把自己对举重事业、教育事业的热爱抛洒在训练场和赛场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书写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坦荡人生,为民族团结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办公室陆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