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人: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3-08-21 21:32:03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

 

(自评)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 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 2022-2023 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 ★ ”为核心指标 ;标注“ ▲ ”为观测指标,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 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 卫等行政职能。

 

R

□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 “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 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  中心”、“项目办公 ”等常设层级。

 

R

□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 40 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 较多的高校不超过 60 人。

R

□否

 

实有30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5 人。

R

□否

 

实有4

 


 

5.工作部门不超过 6 个。

R

□否

 

实有6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

□否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

□否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 1 个学期/最近 1 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

□否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 团组织推荐,经 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 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 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 团组织推荐, 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

□否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 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

□否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

□否

召开2023年6月17日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 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

□否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

□否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 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

□否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 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

□否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 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

□否


17.明确 1 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 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

□否


18▲.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

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R

□否


19▲.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

研评估机制。

R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 会组织数量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 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

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3


2.工作机构架构为  主席团+工作部门” 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    ”、“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3.工作人员不超过 30 人。

3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3 人。

3


 


5.除主席、 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 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3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3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 最近 1 个学期/最近 1 学年/入学以来三者 取其一, 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 其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  常任代表会议 等) 或全体学生(研究生) 大会选举产 生。

3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3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 全员培训。

3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 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3


12. 党组 织定期 听取  生会组 织工作 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3


13.明确 1 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3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 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3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体教系学生会

运动系学生会

社体系学生会
















 

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提请2023年6月17日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学党委领导下、团委具体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在学党委领导、团委的指导下,依照法律、学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帮助有效解决。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五条 本会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凡具有宁夏体育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九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党委领导和学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报请学党委和自治区学联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上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四)修订本会章程;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开展学生代表提案工作,对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委会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级党委批准,报上学生会备案。

第十二条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委员会由当选的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

学代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应当改变。

委员会每届任期内至少应举行二次全体会议。

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二)监督学生会章程实施;

(三)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四)选举学学生会主席团;

(五)筹备下一学代会的召开,审议和批准学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及下属各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轮值制度。

主席团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学学生会执行主席召集。

主席团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和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委员会会议;

(三)审议和批准学学生会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四)批准任免学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

(五)领导各学生会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会由办公室、纪律与体育策划部礼仪部、文部、生活权益保障部、宣传与对外交流部六个部门组成。

学生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大会主席团的决议和决定;

(二)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

(三)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大会委托,对外代表本会。

第四章 基层组织

十五 系部学生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院党组织的领导,接受所在学院团组织和学学生会的具体指导和帮助、学代会代表出自各学院会员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并报查。系部学生会的理织机构,限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学生会对应,应参围本章程,由院学生会制定。

第十六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本单位,由班级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其受所在学院学生会导。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系部学生会制定。

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 各级学生会主席团由同级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团委审查后,报学党委确定。级学生会工作部门人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团委审核后确定。院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级学生会成员中来自系部学生会组织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第十八条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二)遵规守纪,品行端正,自入学以来未受任何纪律处分,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四)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十九条 级学生会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系部学生会组建以班长、团支书和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组织、团组织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各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二十条 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学生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各级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报告、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同级团委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4人

(一)主席团是学生会的运作核心,全面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二)统筹会内各项事务,统一协调、分配任务,对学生会负责。

(三)集中正确意见,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

(四)带领全体会员干部搞好自我管理工作,指导各部开展工作。

(五)及时传达学校指示,完成上传下达的任务,经常向学校汇报工作。

(六)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常委会会议,研究每一时段工作进展,分析情况,落实措施。

(七)及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推广先进经验,表扬优秀干部。

(八)充分行使学代会赋予的职权,并接受学代会的监督管理。

2

办公室

4人

(一)做好相关会议的考勤和会议记录工作。

(二)做好学生会成员档案管理与资料整理工作。

(三)做好对各部门进行综合测评及各奖项的发放。

(四)负责各项活动的荣誉证书模板规范、制作、盖章工作。

(五)协调和配合好学生会其他各部门的工作,保证部门高质量、高效率运作。

3

文体部

5人

(一)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同学们课余生活。

(二)负责文艺骨干的选拔和培养,组建相应的为题组织。

(三)负责学院各项文体比赛活动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帮助、指导各系团总支文体部工作。

4

生活权益保障部

6人

(一)规划和实施有关学生们生活的服务工作,给同学们的生活提供便利,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维护广大学生的各项权益。

(二)了解学校膳食、宿舍等后勤工作的动态,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同学与学院有关部门的沟通,促进我校后勤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生活条件的提高。

(三)组织参加各种义务服务活动,培养大学生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加强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

(四)负责收集广大同学在学习、生活方面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问题。主要是平时注意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并协商解决问题。

(五)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及配合其它部门开展工作、和其他部门协作举办一些丰富大家课余生活的活动。

5

宣传与对外交流部

5人

(一)为学生会内部举办的各类活动进行前期、后期宣传,并在举办活动时进行实时宣传。

(二)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传达活动信息和学生会理念。

(三)为学生第一时间传递学校发布的信息,并及时反馈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定期举办宣传技能培训,提高各宣传部成员宣传工作方面的水平。

(五)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使各部门工作更好的完成。

6

礼仪部

4人

(一)负责组织、举办各项文化艺术活动,以丰富在校学生的日常生活。

(二)负责文艺活动的开展,并对其颁奖工作。

(三)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文艺活动,满足广大学生的要求,以丰富同学们的精神生活。

(四)配合学院各种需要礼仪的给各项活动。

7

纪律与体育策划部

2

(一)负责组织、举办各项文化艺术活动,以丰富在校学生的日常生活,努力提高全系同学的文化艺术水平。

(二)负责系里文艺活动的开展,根据学校对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选择正确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三)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文艺活动,满足广大学生的要求,以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四)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各类大型文艺演出、联欢活动等,争取取得最好的成绩。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本人排名/所 属专业人数)

1

高钰轩

共青团员

运动系

2021

15/105

2

李玲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1

12/135

3

宋佳

共青团员

运动系

2022

18/261

4

张鹏

共青团员

社体系

2022

13/46

5

王徵校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2

12/186

6

马丫头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1

5/135

7

马银银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2

6/186

8

马玲艳

共青团员

运动系

2022

20/261

9

马家豪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1

8/135

10

咸娟

共青团员

运动系

2021

21/105

11

谢宜宪

共青团员

运动系

2022

36/261

12

陈灿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2

10/186

13

石苗苗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2

42/186

14

吴丽娜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1

16/135

15

张玉玉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1

4/135

16

苏小梅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1

2/135

17

赵蕊

共青团员

运动系

2022

21/261

18

马艳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1

35/135

19

胡星好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1

18/135

20

杨芳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2

27/186

21

毕文贤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2

34/186

22

王嘉昊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1

13/135

23

罗文伟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1

30/135

24

司祥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1

6/135

25

李菊菊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1

21/135

26

虎玲玲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2

20/186

27

马霞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2

26/186

28

方艳慧

共青团员

运动系

2022

16/261

29

马鑫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1

23/135

30

喜梅花

共青团员

体教系

2021

39/135


*最近1个学期/最近 1 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通过院系自主报名,经学院学生会同意、审查、民主信任投票等环节综合考察,报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确定后,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正式成员。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条件如下: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校规,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能代表广大同学利益;

(三)学习成绩优良,排名均在本专业前30%,自入学以来从未有过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或限选课(不含双学位课程、辅修课)不及格;

(四)报名人需通过大会筹委会的审查,确定后的选举报名人正式获得主席团候选人资格。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宁夏体育职业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学生会主席团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学生会主席团由4人组成,候选人5人,差额1名。

(三)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应达到应到会正式代表的四分之三,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四)大会选举时,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选票上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弃权的画“O”,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每张选票所选赞成票人数(包括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方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则为废票。书写选票必须用钢笔或中性笔,符号准确,字迹清楚。

(五)大会设监票人2人。计票人1人。被提名为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监票人与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建议人选名单需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大会秘书长的领导下,对选举中的发票、投票、开箱、计票等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大会会场设固定投票箱,全体代表进行投票选举。

(七)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报告清点选票结果。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无效,由大会重新组织选举。

(八)主席团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大会实到正式代表人数的半数者方可当选。确定当选人一律按得票多少为序,从多到少取足委员的应选人数。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重新选举后得票数仍然相等,则不再组织重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但接近应选名额,不足的名额将不再选举增补。

(九)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签字并向大会宣读计票结果,选举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全体代表宣布。

(十)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会议通过方可实施。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

接、现场照片等)

(一)召开时间:20236月17

(二)召开地点:学院足球基地

(三)代表数量:110

(四)主要议程:

1.大会开幕,奏唱《国歌》;

2.介绍到会领导及学生代表;

3.学院团委副书记致开幕词;

4.听取任冠霖同学代表宁夏体育职业学院第届学生委

员会作工作报告。

5.通过《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6.通过宁夏体育职业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

法(草案);

7.通过宁夏体育职业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总监、

计票人名单(草案);

8.投票选举第届学生委员会委员第三届主席团候选人

9.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10.召开宁夏体育职业学院第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委员会议次委员会议

11、学院团委老师为大会秘书长和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

12、学生会主席高钰轩同学发出倡议,团委副书记讲话。

13、奏唱共青团团歌。

14、宣传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vx1X8Y5mCE7jZmtoLyZDw

15、现场照片: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资格:选举产生的代表必须思想端正、工作认真、学习刻苦,能够拥护《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遵守学生手册。代表可以是尽职尽责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代表;也可以是勤奋学习、遵纪守法、群众威望较高的普通学生,能够代表全院广大同学的利益和愿望。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绩、量化考评”的原则,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

第二条 主要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要实事求是,分析问题要客观准确。

(二)坚持发扬民主的原则。评议会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学生工作处(部)、校团委共同参与。

(三)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为同学们服务的宗旨,通过述职、评议、考核达到学生会为同学们服务的目的。

 

第二章 述职 评议

第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履行学生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制度

(一)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工作部门负责人须每学期末定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

(二)述职结束后,要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第二条 述职、评议内容

(一)政治态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有关精神,执行上级领导关于学生会建设的重大部署、决策和决定情况。

(二)道德品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工作部门负责人的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情况。

(三)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和解决突发问题情况。

(四)队伍建设:学生会队伍建设以及学生干部培养情况。

(五)学习情况: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工作部门负责人的学习成绩以及综合测评排名情况。

(六)纪律作风。民主集中制执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情况,学生会廉风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和其他需要做好的工作。

第三条 述职、评议程序

(一)认真总结:述职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要按照述职内容要求,认真总结,实事求是。

(二)撰写报告:在摸清情况、总结经验、找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汇报。对好做法要认真总结,对尚未完成的任务,努力抓好落实,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述职报告要做到总体思路清、基本问题准、问题分析透、工作措施实。

(三)评议总结:述职结束后,由大会主持人根据述职情况实事求是地分析目前学生会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找准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学生会工作的明确要求,通过摆问题、定措施、提要求、抓落实,进一步增强抓好学生会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胡敏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王赛飞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宁夏学联秘书处邮箱 nxxslhh1015#163.com 或 全 国 学 联 秘 书 处 邮 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 学院纪委监督举报“码上办”

copyright©2018  |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  |  宁ICP备18001276号-2 |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  |  邮编:7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