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发布人: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9-09-10 16:42:49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宁教职成〔2019〕177号)和《宁夏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考生补报名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是学院开展扩招专项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和代码: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代码为14624。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

第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由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校简介: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于2017年3月27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5月10日通过教育部备案,10月19日挂牌成立,学院代码为14624。是一所特色鲜明,开展中、高等体育职业学历教育,培养、培训、输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体育技术技能型人才和运动员后备人才的全区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职业学院。

学院现占地面积290亩,建筑面积66050平方米。秉承“厚德、笃学、拼搏、创新”的院训,围绕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开设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体育保健与康复、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包括田径(短跑、中长跑)、射击(手枪、步枪)、摔跤、举重、武术、足球、篮球、跆拳道、体育舞蹈、健美操、拳击、网球、乒乓球、冰雪等14运动项目的专业训练及相关职业技能培养。

学院重视校企合作工作,积极推动订单式培养培训,为宁夏体育事业的发展培养体育职业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科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三条  按照《宁夏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考生补报名办法》和《关于宁夏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考生第二次补报名的通知》精神执行。

第二次补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10月11日,报名以考生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及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并领取考生号。

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登录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报名专用网站(http://61.133.219.10:7011)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介绍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层次

1

670403

社会体育

40

专科

第十五条  社会体育专业介绍,(专业代码:670403)。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运动人体科学基础知识及运动项目健身指导技能,能够在体育场馆、体育俱乐部、协会、企事业单位及社区体育指导等相关部门从事健身指导、服务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2.核心课程。

运动人体科学基础、运动营养学、运动处方、健身操类专修(健美操、交谊舞、广场舞等)、体能训练专修(健身、健美、体能训练等)、搏击类专修(散打、拳击、综合格斗等)、户外运动专修(攀岩、定向越野、拓展训练和户外运动项目等)。

3.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体育场馆、俱乐部、企事业单位及社区体育指导,从事健身操舞类、搏击类、体能训练户外运动项目的健身指导、服务与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六章  考试内容及方式

第十六条  考生须按规定参加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一)命题。

由学院统一组织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职业技能测试。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专业面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项目

10

18

09:00-11:00

综合试卷(语文和数学)

笔试

14:00-18:00

100米、立定跳远、后抛实心球、平板支撑共四项测试。

专业

面试

2.考试地点:宁夏体育职业学院教学楼107室。

(三)各项目考试分值。

测试项目

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测试

语文

数学

100

立定跳远

后抛

实心球

平板支撑

分值

50分

50分

25

25

25

25

总分

100分

100分

(四)注意事项。

1.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依据成绩录取。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3.符合教育部(教学[2013]3号)文件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可申请免试入学。

4.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及以上的考生,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第七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符合教育部(教学[2013]3号)文件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空额计划通过招生考试的考生按照总分(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连同考生成绩,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公布录取名单,录取的新生可在下一年度春季入学。通过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十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院在入学报到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资助办法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设立了各项奖、助学金。

(一)学院现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二)减免学费:宁夏籍“建档立卡户”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三)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

(四)助学贷款:统招专科新生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学院设有社会助学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九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于学院规定的期限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不能按期注册的,应向学院提交延期入学申请,保留学籍可延长至8年。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未提交申请或超过两周未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根据社会体育专业(扩招专项)人才培养方案,扩招学生通过集中授课、互联网教学、实践研修等形式完成规定教学内容并考核合格后,准予毕业。

第十章  

第二十三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学费:4200元/年。

住宿费:600元/年,走读生免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学院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邮编:750021;咨询电话:0951-3068899;学院网址:http://www.nxty.edu.cn

第十一章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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