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司法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2023年继续实施“学前教师、城乡社区、司法协理、乡村医生”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四大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20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学前教育保教、城乡社区服务、乡镇司法协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服务期限为两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8月10日至12日,在宁夏大学生智慧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nxbys.cn/)统一报名。
2023年自治区“四大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20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学前教育保教、城乡社区服务、乡镇司法协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其中,学前教师1215名,城乡社区314名,司法协理260名,乡村医生211名,服务期限为两年。
宁夏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和区外普通高校2023届宁夏籍毕业生。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3.学前教育保教岗位须学前(幼儿)教育类、小学教育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5.乡镇司法协理岗位须法学类、心理学类、新闻学类、信息技术类、汉语言文学等专业毕业生或当地司法行政部门认为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岗位的其他相关专业毕业生。6.基层医疗卫生岗位须医学专业(指护理、药剂、检验、医技、计划生育类之外的其他医学专业)毕业生。
“四大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工作按照公开计划、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组织派遣的方式进行。
1.按照统一报名情况,由各市、县(区)相关部门优先从参加2023年宁夏“三支一扶”考试的考生中按成绩择优录取。2.通过上述第一种招募方式仍未录满的岗位,由各市、县(区)相关部门从单独报考“四大基层服务专项计划”的考生中按招募条件择优录取。3.通过上述两种招募方式仍未完成的计划或中途流失部分由各市、县(区)相关部门按招募条件自主征集录取。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检结果互认的规定,由各市、县(区)相关部门在2023年8月25前组织完成资格复审和体检工作。2023年8月28前由各市、县(区)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布招募结果。
2023年9月1日由各市、县(区)相关部门正式派遣招募人员到岗参加服务。
(一)服务期内的“四大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研究生等各类公开招考、招聘。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岗位人员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二)“四大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按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为依据)。(三)“四大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的,可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的,可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引领行动,享受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四)“四大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基层医疗卫生岗位人员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继续担任乡村医生。
“四大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间以每人每年5.5万元标准给予补贴。
咨询电话
学前教师岗位
自治区教育厅
0951—5559306
城乡社区岗位
自治区民政厅
0951—5915537
司法协理岗位
自治区司法厅
0951—5160212
乡村医生岗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0951—5023756
2023年“四大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