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机关 事业单位实习报名须知

发布人: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3-07-26 17:37:52  

银川市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机关

事业单位实习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实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2届、2023届)未就业的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每名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实习)。

二、实习时间:20239月1日-20248月31日

三、报名审核时间:202387日-8月31

四、报名流程:

1、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www.nxjob.cn)注册个人信息(点击“我要注册”),如果已经注册,请直接在网站首页登录;

2、完善个人简历信息报名8月7日起高校毕业生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报名。在“实习管理”模块中选择实习单位属地、查看岗位、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真实照片。

3、现场审核。凡确定参加银川市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的高校毕业生登录网站打印报名表,于8月31日前持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本人区内农业银行卡复印件到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审核。

五、实习报到。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打印派遣单,于91日持派遣单和身份证到实习单位报到。 

六、实习待遇。

(1)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一类区每人每月1950元;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二类区每人每月1840元。

(2)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凡在岗不满三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离职后其意外伤害保险自动失效,新到岗高校毕业生继续享有原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3)对于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每人只享受一次社保补贴政策)。个人申报参保时,须持实习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实习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2023年9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费,2024年按实际在岗时间缴纳社会保险费。

审核地址:银川市民大厅三楼C厅(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窗口)。

咨询电话:0951-5556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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